11度热点(11du.cn)汇聚网络热点资讯!

关于我们联系我们

11度热点(11du.cn)汇聚网络热点资讯

当前位置: 主页 > 资讯 > 国内资讯 >

小伙遭老人家属索赔轻生,老人子女称高额索赔不实

时间:2023-09-16 23:34热力值:来源:中华网编辑:趣儿哥

2023年9月10日15时30分许,四川渠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,有人在渠江三桥跳河。接警后,公安民警、蓝天救援队、120等立即赶赴现场救援。当日21时,跳河人员肖某(男,26岁)被打捞上岸,已无生命体征。

事发后,网传“肖某在为超市送货途中与老人发生剐蹭,赔钱后被对方子女追加赔偿,还被超市开除,随后跳河身亡”。9月15日,封面新闻记者赶到渠县对该事件全过程展开调查。

超市打工半月,他因打碎一罐“王老吉”提出离职

网传超市是渠县东昇购物广场。购物广场防损队队长邓某是肖某的直接管理者。

9月15日上午,邓某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说,肖某于2023年8月14日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合同,职位是送货员,即用购物广场配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,把顾客在现场或通过网购的商品送到顾客家里。

上班半个月左右,肖某因摔坏一罐王老吉需赔钱而提出辞职。这个事实得到同事李某的证实。据肖某送货同事李某介绍,8月底,在一次送货途中,肖某不小心将一罐王老吉打碎,回来后主管让肖某赔偿1.99元,肖某不愿意,当场向店长助理廖某某提出离职。廖告诉肖某,要离职需要填离职申请表。

9月2日,肖某递交了辞职申请表,离职时间为9月30日。为何要30天才能离职?购物广场王经理表示,公司在入职签合同时已明确,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日告知。“因为招人有一个过程,如情况特殊,可以在提交书面申请3日后离开。”提交辞职申请后,肖某继续上班,等待离职。

送货途中撞倒老人,他扶起老人还主动赔了100元

9月7日上午,肖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,撞倒八旬老人兰某。据渠县交警大队提供的视频显示,7日上午11时11分,肖某行驶至菁华路时,与从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兰某相撞。兰某倒地后,肖某立即停车将老人扶起来。

免责声明: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。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,请联系本站,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。

本站推荐



本类导航

大家都在看

推荐标签